西部证券-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制度跟踪点评报告:个人养老保险产品、参与机构双扩容,部分开门红产品或符合要求-221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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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银保监会下发《关于促进保险公司参与个人养老金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简称“《通知》”),明确个人养老金保险业务的经营要求,参与机构及产品将迎来双扩容。自此,银行、公募、保险三大主体参与个人养老金业务规范均已落地,个人养老金账户制版图进一步完善。
明确业务经营门槛,参与主体将迎来扩容。《通知》明确符合下列条件的险企可经营个人养老金业务:1)上年末所有者权益不低于50亿元及公司股本(实收资本)的75%(符合条件的养老险公司可豁免);2)上年末综合/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不低于150% / 75%;3)上年末责任准备金覆盖率不低于100%;4)近4个季度风险综合评级不低于B类;5)近3年未受到金融监管机构重大行政处罚;6)具备完善的信息管理系统,与银行保险行业个人养老金信息平台实现连接,并进行信息登记和交互;7)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与9月末下发的《征求意见稿》相较,《通知》新增对于风险综合评级的要求,提升准入门槛,契合个人养老金业务低风险偏好的属性。据不完全统计,约30家险企符合第1、2条要求,参与主体的扩容有望进一步丰富产品供给,满足客户多元化需求。
明确产品扩容至符合条件的年金险、两全险,初步评估部分开门红主打产品符合准入门槛。《通知》明确险企开展个人养老金业务,可提供年金险、两全险及银保监会认定的其他产品,并符合以下要求:1)保险期间不短于5年;2)保险责任限于生存保险金给付、满期保险金给付、死亡、全残、达到失能或护理状态;3)能提供趸交、期交或不定期交费等方式满足个人养老金制度参加人交费要求;4)银保监会规定的其他要求。初步评估发现,部分险企开门红产品符合《通知》对于个人养老金保险产品的形态要求(如国寿的鑫享未来两全保险),产品有望扩容至险企现售拳头产品,契合我们前期对于政策导向的预期,即短期内扩大覆盖面是个人养老金制度落地阶段的核心任务之一。
《通知》有助于从供、需两端促进个人养老保险业务增长,同时提升账户制模式下的保险产品的竞争优势。1)供给端方面:目前试点的专属商业养老保险产品更注重普惠性,预计NBVM处于相对较低水平,对展业渠道及险企销售意愿形成一定限制(由于NBVM较低,多数险企选择互联网销售渠道,同时产品的价值贡献相对有限)。产品扩容有望提升业务的NBVM水平,激发险企销售意愿,为增强推动力度、拓宽销售渠道奠定基础。2)需求端方面:年初以来,受市场波动、理财产品净值化及存款利率下移等多重因素影响,储蓄类保险产品需求明显抬头,我们判断满足条件的年金险、两全险纳入个人养老金产品体系并享受税优政策后,有望进一步激发居民配置需求,预计头部险企将持续受益。推荐中国人寿、中国太保、友邦保险,建议关注中国平安。
风险提示:政策风险、利率风险、市场波动风险、政策落地效果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