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风证券-公用事业行业周报:“长江大保护“政策加速落地,水处理行业景气度抬升可期-200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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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为有效利用价格杠杆和改善水污染防治,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发布《关于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有关政策的指导意见》。
明确多项任务时间表,“长江大保护”配套政策加速落地
指导意见针对成本监审、收付费机制等内容提出七项具体任务。指导意见在“污染付费、公平负担、补偿成本、合理盈利”的原则下,明确了完善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的七项具体任务。在污水处理费形成层面,要求严格成本监查,健全形成机制;在征收方面,要求加大征收力度,推行差异化征收;在付费层面,要求创新服务费形成机制,从电费等角度为污水处理企业减负;在基础设施建设层面,要求尽快补足管网短板。指导意见明确了多项工作时间表:力争于2020年10月底前,完成污水处理成本监审调查工作;未开征污水处理费的县城和建制镇,原则上应于2020年底前开征;2025年底,各地(含县城及建制镇)均应将污水处理费调整至补偿成本的水平。时间表的推出一方面体现出污水处理费机制的加速完善,另一方面也表明“长江大保护”配套政策的加速落地。
污水处理行业盈利水平有望提高,行业长期景气度抬升可期
具体来看,第一,指导意见加速了行业规范化。意见要求明确定价成本中各重要指标参数,严格核减不应计入的费用。行业的规范化着眼于未来,在倒逼污水处理厂精细化管理水平提升的同时,长期将带动行业格局持续优化。第二,指导意见有望提升污水处理行业整体盈利水平,并平抑盈利波动。意见提出,通过免收电价容(需)量费、自愿选择执行峰谷分时电价或平段电价等手段,降低污水处理企业负担。电力成本是污水处理业务中关键成本之一,例如首创股份2019年动力成本占污水处理业务成本的20%,北控水务2019年上半年电费占水厂经营成本的比例高达47%,电力成本的优化将显著提升行业整体盈利水平。意见同时提出完善处理费标准动态调整机制,当下污水处理费调整节奏相对较慢,近5年累计抬升约15%,动态机制的建立有望缩短调整周期,更利于污水处理费用向下游的顺价,污水处理企业的盈利水平波动有望得到进一步平抑。
投资建议:建议关注“长江大保护”及水处理相关标的
3月3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指导意见》,新一轮环保政策周期启动,以“长江大保护”为代表的系列政策加速落地。此次长江经济带污水处理收费机制指导建议具有较强示范作用,有望得到进一步推广,从而更深化地改善行业竞争格局及盈利水平。建议关注“长江大保护“主题投资机会及水处理行业相关标的,包括【碧水源】、【国祯环保】、【洪城水业】及【兴蓉环境】。
风险提示:疫情防控成效不及预期,政策实际落地不及预期,污水处理费超预期下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