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开证券-【粤开策略解盘】如何看待冲高回落之后的市场走势-2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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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回顾:冲高回落周一早盘,金融、煤炭、有色等传统周期板块轮番启动,带动沪指冲击年内高点,但市场涨势未能持续,午后指数有所走弱,早盘领涨的板块悉数回落,收盘沪指再度回到3400点下方,跌幅0.49%,创业板指涨幅0.49%,两市成交9507亿元,较前一交易日大幅放量。 北上资金单日净流入49.39亿元,根据此前公告,MSCI成分股半年度调整结果将于今日收盘后生效。 大势研判:沪指后续仍有上冲动能7月份以来,沪指多次冲击3450点强阻力区域,周一沪指盘中也在金融股的带动下挑战年内高点,但并未实现有效突破,短期看可能对市场情绪形成一定压制,指数可能会再度震荡,以时间换空间,消化上方阻力。 后续沪指仍有上冲动能。 根据国家统计局周一公布的11月PMI数据,制造业PMI升至52.1,连续9个月高于临界点,非制造业PMI升至56.4,根据数据显示,恢复性增长明显加快,产需两端协同发力,大中小型企业景气度均有所回升,经济延续复苏态势,顺周期板块仍有估值修复空间。 银行板块作为引领指数上攻的重要动力,尽管盘中冲高回落,但根据央行发布三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首次提出保持宏观杠杆率稳定,预计将成为后续的政策重点。 9月金融机构贷款加权平均利率为5.12%,环比回升6个百分点,利率上行叠加低估值银行股具备业绩增速企稳回升的预期,支持银行股中短期走强。 同时盘中一个亮点值得关注,在沪指休整的过程中,我们看到早盘走势相对偏弱的深成指及创业板指开始活跃,接力沪指带动市场情绪,尽管尾盘指数出现了一定回落,但也体现了目前市场的做多气氛依旧存在。 回顾11月的市场走势,板块风格出现明显切换,存量博弈+低估值顺周期是当月市场的主要旋律,从11月单月涨跌幅来看,上证50上涨5.76%,上证指数上涨5.19%,创业板指下跌0.9%。 创业板指在沪指挑战前高无果之后有所启动,可适度关注前期热门板块企稳反弹的机会。 配置方面,重点关注两条主线:主线一:把握经济复苏主线。 经济基本面持续恢复,而明年一季度由于基数较低的原因,经济增速可能出现大幅增长,从全年来看,经济增速可能前高后低。 受益于经济复苏的顺周期板块可能会继续受到资金的青睐,如化工、有色、券商、汽车等。 主线二:春季躁动主线。 机构年底考核接近尾声,不少机构进行仓位调整,对于今年获利丰厚的板块业绩兑现,准备布局明年。 关注景气度较高的品种,如半导体、军工、新能源汽车等行业龙头。 热点解读:《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精选层全线收红周一新三板精选层36家公司全部收红,政策面上,11月27日,沪、深交易所分别就新三板《转板上市办法》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进一步明确了新三板挂牌公司转板上市的具体实施细则与路径,无论对于市场还是企业而言都具有重大意义:就市场而言,对于完善多层次资本市场互联互通机制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升新三板对于企业及投资者的吸引力,从而提升流动性;对企业而言,为优质的中小企业提供了更多的选择,拓宽了融资渠道及发展空间,使新三板更好的发挥中小企业融资平台的优势,政策利好之下,精选层转板行情有望延续。 具体来看,《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稿主要有以下五大要点:(一)基本条件: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 对于转板公司的范围界定,沪、深交易所均要求转板公司应当在精选层连续挂牌一年以上,且最近一年内不存在全国股转公司规定的应当调出精选层的情形。 第一批新三板精选层公司于2020年7月27日上市交易,因此最快一批精选层公司可以于明年7月底申请转板。 截止11月30日,共有36家精选层挂牌公司,按证监会行业分类制造业企业所占比重最大,占比约70%。 (二)核心条件:明确“5+2”转板上市条件,量化参考指标。 新三板挂牌公司申请转板上市,应符合5项基本+2项新三板要求,预计市值按照转板公司向提交转板上市申请日前20、60、120个交易日(不包括股票停牌日)收盘市值算术平均值的孰低值为准。 2项新三板要求包括股东人数不少于1000人;连续60个交易日的股票累计成交量不低于1000万股。 (三)“3+3”变为“2+2”,审核周期缩短。 在新三板转板上市审核周期由“3+3”缩短至“2+2”,即沪、深交易所自受理申请文件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是否同意转板上市的决定,转板公司及其保荐人、证券服务机构回复审核问询的时间总计不超过2个月。 新三板公司在进入精选层之前已经完成了公开发行,转板上市属于股票交易场所的变更,不需要再进行公开发行,依法无需证监会核准或注册,由沪深交易所依据上市规则进行审核并作出决定,简化了审核流程,有助于转板上市速度的提升。 (四)对保荐要求进一步明确。 根据《指导意见》,转板挂牌公司按交易所规定聘请证券公司担任上市保荐人,保荐要求和程序可以适当调整完善。 在《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稿中,进一步明确了保荐要求,并对持续督导期限进行了规定。 (五)保证监管有效衔接。 《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稿对转板上市后的限售、减持、定价、交易权限均作出规定,转板后首日开盘价参考精选层最后一个有成交交易日的收盘价;转板后股东买入转板公司股票需开通转入板块交易权限,有助于保障转板上市衔接,维护市场稳定,保护投资者权益。 (更多详细内容及沪、深交易所《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稿对比请参考报告《【粤开策略专题】新三板<转板上市办法>征求意见稿五大看点及未来政策展望)》)风险提示:股市有风险,投资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