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和证券-事件点评:退市新规征求意见,A股制度改革加快推进-201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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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观点:事件:12月14日,上交所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科创板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风险警示板股票交易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退市公司重新上市实施办法》的征求意见稿(以下合称退市新规),深交所同样就相关制度修订发布公开征求意见稿。 加快资本市场制度建设,深化资本市场制度改革。 沪深交易所修订退市制度,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 在科创板、创业板相继推出注册制后,注册制在A股其他板块进行推广的进程加快,但作为配套的退市制度不完善,抑制了A股的改革进程。 此次沪深交易所修订退市制度,是助力A股实现市场化等重要举措,有望出清A股壳公司,重塑A股估值体系,实现“良币驱逐劣币”,形成A股“优胜劣汰”的竞争格局。 修订完善退市制度对未来A股有三方面主要影响,畅通退出渠道、简化退市流程、强化监管警示。 我们认为退市新规的修订,有助于A股全面推广注册制,加快A股制度建设及深化我国资本市场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我国A股市场的质量。 畅通退出渠道,实现“良币驱逐劣币”,清理壳公司。 沪深交易所优化退市标准,在财务类、交易类、规范类和重大违法类四类强制退市指标体系均有完善。 我们认为这四类标准有助于压缩规避空间,明确退市标准,有助于加速出清丧失持续经营能力的“空壳僵尸”企业,实现A股市场“良币驱逐劣币”。 简化退市流程,提高效率。 取消暂停上市和恢复上市,退市流程大幅缩短。 同时退市整理期从30个交易日缩减至15个交易日,取消交易类退市情形的退市整理期,同时放开首日涨跌幅限制,压缩投机炒作空间。 将重大违法类退市连续停牌时点从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或法院判决之日,延后至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或法院生效判决之日。 深交所还同步取消可转债暂停上市,不在另行规定其终止上市条件。 我们认为简化退市流程后可极大的压缩退市炒作的可行性,加快退市速度并调高效率。 强化监管警示,促进理性投资。 强化财务类退市量化标准,设立包含风险警示股票和退市整理股票在内的风险警示板,对风险警示股票予以“另板揭示”,同时优化风险警示股票的适当性管理和交易机制安排,强化风险揭示和投资者保护力度;将审计意见退市指标纳入财务类退市类型,并和其他财务指标交叉适用,进一步严格退市执行。 我们认为强化监管警示,对保护投资者利益,促进理性投资有积极影响,充分发挥监管效能,强化退市监管。 整体来看,注册制及退市新规是完善我国资本市场制度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金融供给侧改革的重要步骤,在新进和退出A股市场的两头形成完善的制度,促进A股优胜劣汰竞争格局的形成,整体提升A股上市公司质量。 风险提示:疫情超预期、美股大跌超预期、经济下行超预期、政策执行不及预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