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专题报告:2022年哪些城投退出了政府融资平台-22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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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心观点 退平台背景: 按照 2010 年国发 19 号文和财预 412 号文的定义, 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这一动作完成后, 城投企业将不再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职能, 也不再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 政府及相关的部门及机构仅作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该城投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而不再对退出平台的城投企业“兜底” 。 退平台流程: 2013 年 4 月银监会 10 号文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名单的程序和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退出公告, 这些城投平台存量的债务将由自有资金偿还, 不再新增由政府担保或偿还的债务, 这也与银监会退平台的要求相符。 为何退出平台: 首先是为了响应监管要求剥离政府融资职能; 其次是不再受到政策制约, 打开了与政府合作的新通道; 第三, 是为了规避政策对融资平台的限制, 拓宽融资渠道。 退出的企业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1 日, 全年共有 27 家企业发布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其中有 7 家发债企业, 4 家仍有存续债券。 退出后影响: 首先, 从主营业务、 管理人员、 企业治理结构来看, 公告退出前后城投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并无改变; 第二, 城投企业即使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仍然是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 第三, 城投退出的公告发布前后市场投资者态度也没有明显变化。 风险提示: 本报告为历史分析报告, 不构成任何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或建议,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报告末页“免责声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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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内容从国信证券《固定收益专题报告:2022年哪些城投退出了政府融资平台》研报附件原文摘录)核心观点 退平台背景: 按照 2010 年国发 19 号文和财预 412 号文的定义, 退出政府融资平台这一动作完成后, 城投企业将不再承担政府投资项目的融资职能, 也不再承担公益性项目投融资功能, 政府及相关的部门及机构仅作为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该城投企业承担有限责任, 而不再对退出平台的城投企业“兜底” 。 退平台流程: 2013 年 4 月银监会 10 号文对政府融资平台退出名单的程序和条件都做出了明确的规定。 根据退出公告, 这些城投平台存量的债务将由自有资金偿还, 不再新增由政府担保或偿还的债务, 这也与银监会退平台的要求相符。 为何退出平台: 首先是为了响应监管要求剥离政府融资职能; 其次是不再受到政策制约, 打开了与政府合作的新通道; 第三, 是为了规避政策对融资平台的限制, 拓宽融资渠道。 退出的企业情况: 截止 2022 年 11 月 1 日, 全年共有 27 家企业发布公告退出政府融资平台, 其中有 7 家发债企业, 4 家仍有存续债券。 退出后影响: 首先, 从主营业务、 管理人员、 企业治理结构来看, 公告退出前后城投和地方政府的联系并无改变; 第二, 城投企业即使退出政府融资平台仍然是当地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主体; 第三, 城投退出的公告发布前后市场投资者态度也没有明显变化。 风险提示: 本报告为历史分析报告, 不构成任何对市场走势的判断或建议,使用前请仔细阅读报告末页“免责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