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证券-债看银行(4):省联社的过去、现在和将来-2206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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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步:农信社的三个时代,探索的脚步从未停歇探索萌芽时期:1951-1978年。 农信社试办于1951年,是群众性的资金互助合作组织。 第一次全国农村金融工作会议召开后,农村信用社便迈入了高速发展的快车道,逐步成为解决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的重要渠道。 至1978年,农信社存款规模166亿元,贷款规模45.1亿元。 农行管制时期:1979-1999年。 1959-1976年,农信社管理权先后变更直至1979年,农业银行担负起对农信社的领导作用。 1984年8月,国务院提出恢复信用社合作金融属性、建立县联社等五点改革方案,虽然此次改革取得较大成绩,但仍存在改革不深不透彻的现象。 产权制度改革时期:2000-2011年。 此次改革旨在明晰农信社产权和管理体制,将管理权下放给地方政府。 自此,由基层农合机构自下而上入股成立,代表省政府自上而下实施对农合机构管理职能的省联社步入历史舞台。 现状:省联社“功不可没”,但问题也逐步暴露省联社之功:农信领域的业务创新、服务发挥重要作用。 省联社是省政府管理辖内农合机构的职能部门,具体承担对农合机构的管理、指导、协调、服务职责。 省联社在促进农信社健康经营、完善治理结构、提供技术支持、化解存量不良资产方面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根据《中国金融稳定报告》的数据,全国农合机构不良率由2013年的29.37%下降至2018年的4.73%,资本充足率12.3%,2018年累计实现净利润2,508亿元。 省联社之责:自上而下管理vs自下而上产权。 矛盾1:自上而下的管理职能vs自下而上的产权结构。 伴随农信社、农合社向农商行的转型发展,“三层一会”为代表的现代商业银行管理体系与省联社为代表的行政管理体系存在天然矛盾。 矛盾2:人事任命“行政化”vs股东权利受限。 董事长、监事长和行长等重要职务由省联社提名→董事会通过→银保监审查后到任,实质上省联社对高管任命持有较大控制权,高管任职可能与股东诉求相背。 矛盾3:股权结构“脱农化”vs企业股权“集中化”。 2003年农村信用社转型过程中,以明晰产权、提升治理效率名义,农村信用社更多吸纳企业股权,造成股权集中于企业,存在大股东占款以及股东“非农化”风险。 矛盾4:“支农主线”引导不足vs业务开展缺乏规范。 2017年,原银监会对内蒙古、江西、河南、广东、四川等五家省联社进行现场检查发现,部分省联社存在以下现象:①农合机构偏离支农服务主业没有有效纠正;②落实风险防控处置责任方面履职不利;③违规开展相关业务;④高管人员违规履职问题突出。 将来:省联社路在何方?详解四大改革模式省联社改革总体思路:坚持“一省一策”总思路,维持县域法人地位基本稳定。 现阶段改革方法主要包括:联合银行、统一法人、金融控股公司、金融服务公司四种模式。 联合银行模式:浙江。 维持县域内法人主体数量稳定,将省联社改制为农村商业联合银行(即浙江农村商业联合银行),本地农商行和农信社为联合银行股东。 联合银行模式改革成本较低且改革步伐相对稳健。 统一法人模式:北京、上海等直辖市。 将区域内分散的农村信用社整合成为规模较大的农村商业银行,规避了“省联社-农合机构”的管理模式。 适用于经济发展程度高、管理半径小、呈现一体化建设完善的区域。 金融控股模式:宁夏、陕西。 将省联社改制成为股份制国有金融控股公司,以出资入股方式整合各县级农合机构资源,打造银行控股集团,实现辖内农合机构的垂直管理。 该模式下农合机构的法人地位以及机构数量并没有破坏,信贷资金等金融资源仍然留存于县域,不会削弱农村金融对县域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金融服务公司:广东。 金融服务公司模式的本质是省联社剥离行政管理职能,转型成为给农合机构提供战略咨询、信息系统建设、产品研发的服务类公司。 该模式的优势在于省联社的行政管理职能完全剥离,改革更为彻底。 风险提示:政策不确定带来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