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访问悟空智库——专业行业公司研究报告文档大数据平台!

清科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普华永道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研究报告》,一文收获满满干货-220316

上传日期:2022-03-16 20:07:50 / 研报作者: / 分享者:1005593
研报附件
清科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普华永道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研究报告》,一文收获满满干货-220316.pdf
大小:909K
立即下载 在线阅读

清科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普华永道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研究报告》,一文收获满满干货-220316

清科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普华永道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研究报告》,一文收获满满干货-220316
文本预览:

《清科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普华永道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研究报告》,一文收获满满干货-220316(10页).pdf》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清科研究中心-清科创业&普华永道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研究报告》,一文收获满满干货-220316(10页).pdf(10页精品完整版)》请在悟空智库报告文库上搜索。

经过近三十年的发展,我国股权投资市场逐渐发展成熟,活跃度不断攀升,参与主体也呈多元化发展趋势。

截至2021年年底,活跃机构数量超过4,000家,中基协存续备案的股权投资基金超过4.6万支,其中包含了契约制、公司制、合伙制等不同组织形式的基金。

活跃的市场不但推动了基金组织结构的变化,也催生了投资方式的创新。

此背景下,监管层面对税收政策进行不断调整,以实现宏观经济调控与规范市场发展的目标,但逐渐复杂的涉税事务仍是股权投资市场各参与方投资运作过程中的难点之一。

对此,清科创业(01945.HK)旗下清科研究中心与普华永道联合发布《2021年中国股权投资基金税务处理研究报告》(下文称“报告”),梳理了不同组织形式的人民币基金在现阶段的基础税务处理,希望能为股权投资领域广大从业者提供一定参考,也欢迎业界就基金税务相关问题与我们进行探讨。

股权投资中存在哪些纳税主体?股权投资中所涉及的纳税主体主要包括基金出资人、基金管理人、股权投资基金、基金托管人、被投项目等。

股权投资基金作为股权投资的实施主体,以非公开的方式募集资金并主要对非上市公司进行权益性投资,是报告的主要研究对象。

根据组织形式的不同,股权投资基金可分为公司制、有限合伙制、契约制三种,各自面临不同的税务处理。

其中有限合伙制具备分配机制灵活、设立程序简便等优势,是我国股权投资市场基金的主要组织形式。

此外,基金出资人、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等主体的基础税务处理也会在报告中进行简要梳理。

展开>> 收起<<

#免责声明#

本站页面所示及下载的一切研究报告、文档和内容信息皆为本站用户上传分享,仅限用于个人学习、收藏和研究目的;不得将上述内容用于商业或者非法用途,否则,一切后果请用户自负。如若内容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参见底部免责申明联系我们及时删除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