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研究-基金配置专题:严监管下,基金公司单一规模评价标尺是否有效?-1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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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货基发行骤减,基金公司规模再排位
依托年末货基冲量使基金公司总规模排名上升,是公募基金心照不宣的"套路",经历2017年一至二季度货币基金超预期大规模发行后,随监管政策出台货基发行量骤减,第四季度甚至一反常态无成功发行。根据基金公司投资资产总规模排名方式被叫停。剔除货基后的基金公司规模排名对银行系基金公司影响较大。对于分类资产规模排名,基金公司各有所长,一家独大现象并不存在。
监管调控趋严,单一规模评价标尺失效
2017年针对公募基金及资管机构发布的新规与征求意见稿, 从需求与供给两侧压缩货币基金规模增速.需求端,"三三四"自查及流动性新规限制银行对定制公募投资需求,空转套利的禁止降低定制公募货基收益率。供给端, 《公开募集开放式证券投资基金流动性风险管理规定》明确规定货币基金规模上限并严格规范流动性管理;年末,中基协取消货基规模披露并剔除排名,进一步抑制货基冲量行为。从重量到重质的改变,标示着单一规模指标基金公司评价体系失效.
主动管理致胜,基金公司评价体系重构
理财新规与资管新规引导投资者及资管机构关注基金管理公司及管理人的甄选能力。除通过基金公司管理有效规模指标筛选外,投资者应建立更完善的基金公司评价体系。兴业研究基金组建立定量+定性量化衡量体系,涵盖"规模管理"、"基金业绩"、"公司治理"、"获奖情况"等4类一级指标,15项细分二级指标进行基金公司评价。力求刻画基金公司投资能力、风险把控及业绩可持续性以匹配投资者风险策略偏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