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业证券-棚改“去货币化”:地方政府隐性债务的显性化-18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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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要点
★ 棚改货币化的前世是纯粹的“民生工程”,今生是刺激性“发展工程”。
——2014 年是整个棚户区改造工程性质变化的分界点,转向货币化安置具有两个标志和两个指标。两个标志:1)要求在2020 年末完成3650 万户改造,让1 亿人口搬出棚户区;2)国开行专门成立独立的住宅金融事业部,把本来的棚改等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贷款划入事业部统一管理,而央行则创设了PSL。两个指标:1)2015-2017 改造量跃迁至1800 万套,棚户区去化周期由12 年缩短为2-5 年;2)由2014 年的9.0%提速至29.9%,并逐年攀升至60%。
★ 棚改货币化是为地方政府提供的一笔长期低息贷款,结构性特征明显。
——棚改货币化是一种财政渠道的结构化货币政策,1)它是流动性的“地域定向投放”,通过政策行分行贷款给省级以下地方政府;2)PSL 进程同央行开始探索流动性“期限结构化”投放的进程是对称和同步的。
——它是对地方政府的一笔长期低息贷款,1)地方政府很可能是PSL 流动性循环中栖息最久的主体;2)棚改货币化正是央行为地方政府提供了一笔低成本+长期限的贷款,可以令后者的流动性问题得到缓解。
★ 棚改货币化未来的演化方向是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隐性债务逐步显性化
——1)杜绝资金腾挪,贯彻专款专用。棚改专项债券既不列入财政赤字,又能令隐性债务显性化;2)退出托底功能,回归棚改本质。去年四季度至今棚改具有明显托底性质,但在2018 年出现内生性变化,今后更强调“公益性棚改”本质;3)地方政府债务非标转标。向“谁收支,谁举债,谁负责”靠拢。
★ 总结来说,棚改货币化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地方政府的隐性债务风险,随着“货币化安置比例”的淡化以及专项债券和一般债券可能更大程度上接棒成为融资来源,棚改方面的地方政府债务将逐渐“显性化”,令政府杠杆率(即政府债务/GDP)更加接近真实水平。
风险提示:
中国经济下行超预期并打破中央政府的容忍度,地方政府债务密集性违约。